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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項目名稱 |
余慶縣余慶河河道整治及基礎設施建設(都市水岸段二期)小神寨大橋至高速公路下線口方向監(jiān)理招標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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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 標 人 |
貴州省余慶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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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機構(gòu) |
貴州鵬業(yè)工程建設咨詢事務有限責任公司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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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標時間 |
2017年1月18日下上14:00分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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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標地點 |
遵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六樓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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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中標候選人 |
貴州驊輝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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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總監(jiān)理工程師 |
虢亦武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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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 價 |
458000.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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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分 |
77.74分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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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中標候選人 |
貴州立達建設監(jiān)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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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總監(jiān)理工程師 |
陳恨雪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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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 價 |
457000.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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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分 |
66.75分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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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中標候選人 |
貴陽永欣建設監(jiān)理有限公司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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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總監(jiān)理工程師 |
丁正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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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 價 |
456800.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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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分 |
55.70分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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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 示 期 |
2017年1月 22 日 |
至 |
2017年1月 24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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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說明 |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(jié)果有異議的,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。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(nèi)作出答復;作出答 復前,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。未在公示期間提出的異議,招標人不予受理。 提出異議是投訴的前置程序,必須先提出異議,然后才能投訴。對評標結(jié)果 的投訴參照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》執(zhí)行。 | ||

貴州省公安廳公網(wǎng)衛(wèi)星便攜站和便攜式全網(wǎng)通基站項目的結(jié)果公告
